岑溪市司法局:以“法”之名,守护“她”权益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分享到:

6月4日,2024年岑溪市农村妇女“领头雁”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全市村(社区)“两委”女干部、妇联主席、农村女党员等90多人参加培训。岑溪市司法局应邀作为培训单位进行民法典普法宣传,旨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人们的美好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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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司法局安平司法所所长覃弋首先向参训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地位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关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诉求,立足民生发展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加强民事领域问题,为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紧接着,覃所长就民法典中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平等原则、诚信原则等条文进行讲解,以及民法典中增设居住权、增加遗嘱形式等九大亮点进行分析,并重点讲述了妇女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内容,让妇女同志了解自己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利、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财产、婚姻家庭等权利,特别是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各项权益受法律保护,如遇到不法侵犯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同时,强调家庭教育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解读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并结合常见的案例剖析案例背后的法理知识,让参训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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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岑溪市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并充分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团结更多的力量,共同帮助有需要的妇女儿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建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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