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司法局:山场纠纷今日解,调解法理迷雾拨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11-25  分享到:

         2024年11月21日,由岑溪市司法局诚谏司法所联合诚谏镇平安法治办、农业服务中心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组成功调解一起山场纠纷,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有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024年10月29日,严某到诚谏镇平安法治办反映其与诚谏镇某山场存在经济纠纷,要求该山场工作人员停止伐木作业。人民调解工作组立即召集山场承包方黄某、胡某、谢某到所里进行了解情况。

经了解,得知严某和谭某之间是存在合伙经营山场纠纷。严某和谭某在2018年合租某山场,但承包合同和涉及山场林权证均登记在谭某丈夫苏某名下,双方约定严某负责出力,谭某负责出资。2020年因双方经营理念存在分歧而产生矛盾,谭某萌生退出合伙的想法。2021年4月,由于持续亏损,双方考虑将该山场进行转让,在转让对象的问题上,双方再次产生矛盾。2023年3月,谭某和严某签订协议,谭某赔偿严某十万元,约定从签订此协议后恩怨两清。2024年,谭某把该山场转让给黄某,黄某办理砍伐证后开始开路伐木。严某则认为该山场他也有股份,阻止黄某进行砍伐作业。

人民调解工作组不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通过“背靠背”等多种调解工作法,多次调解后时机趋向成熟。2024年11月21日,人民调解工作组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在镇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期间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对双方进行山场伐木作业方面的释法解疑工作,详细向严某及其子女说明阻挠合法合理伐木作业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希望双方各退一步,达成最终和解。通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在下午5点,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满足了双方诉求,最终就山场经济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并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为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岑溪市司法局将持续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并以岑溪市现有矛盾纠纷固有特点为基准,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不懈努力,为构建岑溪市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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