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出台《意见》为计生工作护航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8-24  分享到:

为促进岑溪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开展,达到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推进人口计生机制创新、抓好“诚信计生”的计生工作目标,岑溪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近年来非诉计生案件审查执行情况,823日制定出台了《岑溪市人民法院关于计生行政案件的审查及执行工作意见》,为岑溪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内容分七个部分,共十五条,分别从非诉计生案件的审查、立案、执行、政策法律适用、宣传导向、社会效果、预防应急机制等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在案件审查方面,按照合法性审查原则,根据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标准,着重把好被征收主体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征收机关是否存有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形等三道关,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在案件执行方面,能够从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大局出发,立足于把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作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关键环节,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促使他们积极履行义务,争取良好的执行效果;对于经教育仍不思悔改、以逃避方式消极抵抗、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力求达到“处理一例,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努力维护人口计生部门的执法权威。在宣传导向方面,积极宣传正确生育观念,倡导男女平等的新观念、新风尚,缓解男女出生比例失衡的矛盾。

《意见》的制定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非诉计生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不断完善执行艺术,注重执行效果。同时,对计生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开展也会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  )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