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岑溪市政部门的情况通报,破坏、盗窃城市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致使部分市政公共设施遭到严重损坏,功能丧失。岑溪市公安局以城区四所辖区为重点,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专项行动,让市政公共设施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促进岑溪建设的和谐发展,造福于广大市民。
2011年9月23日下午,城北派出所教导员梁尚飞接到特情耳目的线索,有人趁义昌江市区河段放水清理河道之时,伺机对小广场对出河道中的喷泉黄铜喷头进行盗窃。
接报后,梁教导员马上将情况向分管的刘朝副局长进行了汇报,刘副局长叮嘱一定要抓现行,做到人赃并获。梁迅速组织民警、巡防队员赶到现场,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秘密观察,发现有几名男子正准备离开现场,具有犯罪嫌疑。
经过侦查,犯罪嫌疑人在到富民路一处废旧回收店进行销赃时被民警当场查获,从其带来的塑料袋中查获刚刚被盗的喷泉铜头46只。这4名犯罪嫌疑人对在小广场对出河道中,对喷泉铜头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市政部门的负责人报称,该喷泉于2011年3月份建成投入使用,目前使用情况正常,被盗走的铜头喷嘴每个价值人民币180元,该座喷泉共有60个喷头全部被盗走,价值人民币100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林耀永 赖景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