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检务中心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31  分享到: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便民利民措施和优质法律服务,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该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岑溪市检察院检察业务接待中心(以下简称检务中心)是该院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加强与群众联系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平台。去年下半年,该院在院机关办公区外独立建设的三层临街面积约700的检务中心(包括法警素能训练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该院通过强化检务中心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促进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察”建设,促使检察业务更健全更规范。该院结合本院实际,实行检务中心与本院控申科和举报中心合署办公。为进一步调整充实检务中心力量,该院落实分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兼任检务中心主任,同时配备5名干警(其中检察员4人、书记员1人)负责检务中心工作,保证有足够力量应对繁忙的检务工作,确保检务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今年,该控申举报接待室在连续三轮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创建文明接待室工作,并以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工作,切实提高检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热情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认真开展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登记、分流、催办、督办、反馈,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进行耐心引导,指明解决途径。同时,发现来访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及时与各镇的检察工作联络员联系,通报相关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越级上访。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提高一次性办理的成功率。综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措施,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的诉求,并依法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该院通过检务中心“对外大窗口、对内大首办”来实现检务一站式服务检务中心内设候谈室、来访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刑事申诉案件听证和远程视频接访室等,专用于接待群众来访和联系检察业务,集成了检务公开、阳光办案、信访接待、诉讼引导、矛盾化解等功能,并能实现来访、接待全程监控、远程视频接访等便民利民服务功能。对外检务中心统一受理、分流、反馈案件和群众控告、举报、申诉。内容包括接受公安机关、安全机关、自侦部门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和上级院、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接待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诉讼参与人和其他群众来访。配合检察长接待和部门负责人接访。对内通过大窗口职能形成的案件及信访管理台帐,来实现对办理流程的实时跟踪和监控。通过受理和办理控告和申诉,对首办信访和案件进行督查。该院检务中心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使用,一是实现了方便社会,保障权利的目的。通过统一对外业务受理和接待,建立检察机关与社会、与当事人等相关主体的互动平台,并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及时告知当事人具体的诉讼权利和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案件(信访)办理和案情的意见保障相关人员的权利。二是实现了服务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将业务部门部分程序性、事务性、咨询性工作归入中心,使承办人全心投入案件的实体审查工作。建立共享的业务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业务信息统计分析,服务并反作用于业务工作。三是实现了保障业务质量,树立检察形象。通过切实的首办信访和案件的跟踪督查机制,保障业务质量。通过提高业务质量并结合检察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对外检察服务来树立全新的检察形象。该院通过检务中心这一“窗口”措施,前移检察服务,深化“阳光检务”,实现更好地便民和执法为民。

(陆灿升 孔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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