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今年,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把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作为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和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
经院党组研究,该院选择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复杂、群众司法诉求多、职务犯罪预防任务重、辐射功能强且分布在岑溪市地域的东、南、西、北4个方位的筋竹、大隆、南渡、糯垌4个镇设立派驻检察室,与法院派出的乡镇中心法庭相对应。最近,岑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已批复该院设立派驻筋竹、大隆、南渡、糯垌检察室4个机构,每个检察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办事员若干名。根据上级检察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现有人力、物力、财力和执法环境、群众认可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实事求是,逐步推进,做到成熟一个、设置一个、规范一个”的指示,该院结合本市和本院实际,首先筹建派驻筋竹检察室,其他3个检察室遵循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建设。经过努力,今年12月上旬,该院派驻筋竹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开创了该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又一新途径新形式。
通过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机关可以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调处矛盾纠纷,畅通了控告、申诉、举报渠道,延伸了法律监督触角,拓宽服务层面,为“三农”建设和维护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完善了农村的司法组织结构,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在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乡镇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陆灿升 孔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