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中,岑溪市公安局接岑溪市烟草部门报案,自今年2月份以来,河南省陈某在岑溪市商贸城一楼铺面长期销售高档假冒注册商标卷烟,销售假烟假酒的数量巨大,涉案金额已达50万。
岑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江 金要求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破。专案小组到梧州、玉林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侦查发现,从去年开始,陈某从外地购进假冒卷烟制品与假冒高档白酒一大批,分别为硬盒芙蓉王、软盒玉溪、软盒中华、真龙海韵、神韵等。假酒制品有红花郞、水井坊、飞天茅台、五粮液、天之蓝、海之蓝等。其中从销售出去的假冒卷烟及酒类制品中并从中获利21120元,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为57870元。
专案小组到梧州、玉林等地进行调查取证,经过1个多月的专案经营,于2012年4月18日成功告破,抓获作案人员2人,缴获假烟、假酒一批,价值5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梁国坚 林耀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