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安局成功侦破“12.4”故意伤害致死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11  分享到:

 

侦查措施得力   五天五夜苦战

——岑溪市公安局成功侦破“12.4”故意伤害致死案

129,随着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广西百色市乐业县落入法网,并被顺利押解回岑溪。岑溪市公安局经过五天五夜连续战斗,成功侦破了124晚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岑溪市区义洲三街致1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致死案。

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   领导亲临一线指挥

124晚上1019分,岑溪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称在岑溪市区义洲三街有一名女子不知为何被一名男子捅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警后,岑溪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岑溪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梁兵、岑溪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梁华明等领导迅速组织带领刑侦大队和城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连夜组织指挥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缉捕犯罪嫌疑人等一系列侦查破案工作。

接到报告后,梧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志光也亲临岑溪指导侦查破案工作,对岑溪市公安机关全力侦破命案,采取各种措施尽快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年底前实现命案100%破案,提出了具体要求;梧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彭 军也率领刑侦支队的技术、法医及侦查人员赶到岑溪,指导开展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侦查破案工作。

多项侦查措施并用  迅速锁定作案疑犯

在岑溪市公安局领导的直接组织指挥下,侦查人员经过连夜开展调查访问、排查走访群众,很快了解清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刘某,女,1989年生,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人,现在岑溪市区义洲三街打工。随后,民警又通过对死者的关系人作进一步深入调查,锁定了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幼平乡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已经逃离了现场,不知去向。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岑溪市公安局领导又连夜将参战民警分成几个小组,在岑溪市区全力搜捕犯罪嫌疑人。一是对全市宾馆、旅社进行全面清查布控,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曾经住宿过的宾馆进行24小时全面布控,以发现犯罪嫌疑人;二是充分发挥“天网”工程监控探头的作用,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进行全面录像倒查,以锁定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三是组织参战民警连夜对岑溪市区的搭客摩托车司机、出租机司机进行全面访查,从中发现线索,掌握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往的地点;四是组织民警对案发地周边的群众进行走访调查和对案发地周边可能藏人的地方进行全面搜查,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踪。同时,迅速向犯罪嫌疑人家乡和犯罪嫌疑人曾经打过工的广东佛山、东莞等地公安机关通报案情,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在逃犯罪嫌疑人,并请求梧州市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协助做好查控工作。

强化政策攻心   凶手投案自首

在经过连夜在岑溪市区范围内搜捕犯罪嫌疑人未果的情况下,岑溪市公安局于125日组织刑侦大队和城南派出所民警,兵分三路,先后奔赴广东东莞、佛山和广西玉林、百色乐业等地,开展侦查布控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落脚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布控,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及可能逃往的地点,同时积极做好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在岑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曾致光的带领下,赶赴犯罪嫌疑人家乡进行侦查布控的民警,经过连续几天几夜的长途跋涉和深入做在逃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及时做好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布控和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规劝自首工作。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政策攻心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129日上午8时许,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侦查攻势,作案后已经逃回家乡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5岁,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人)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百色市乐业县公安局幼平乡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1210日凌晨0时许,被岑溪市公安民警顺利押解回岑溪,124日晚发生在岑溪市区义洲三街的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经审讯查明:死者刘某系凶手王某的弟媳,2人同在广东打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有一女孩。随后,刘某在广东不辞而别来到岑溪打工,犯罪嫌疑人王某怀恨在心,遂追到岑溪对刘某实施故意伤害,用刀捅伤刘某,致使刘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岑溪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之中。

(陈远文  林耀永)

审讯犯罪嫌疑人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